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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位于风景秀丽的沅水之滨,紧邻人间仙境桃花源,县城誉为"花园中的城镇"。全县有面积4458平方公里,辖40个乡镇,831个行政村,总人口97.8万;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861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家,乡镇及中心卫生院37家,医院网点147家,村卫生室580家,其他医疗机构90家;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04家(户),公共场所单位1010家,集中式供水单位26家;各类从业人员
16000多人。
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桃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4月,是湖南省首批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成立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为30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卫生监督所现有在岗职工21人,其中男职工17人,女职工4人;大专以上学历16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中级以上职称8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党员8人,所领导4人。根据工作范围和职能职责,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我所设立了五科一室,既稽查科、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医疗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和办公室(含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职能职责:桃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桃源县卫生局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⑴具体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送达处罚文书,执行处罚决定;⑵负责职责范围内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⑶组织开展计划内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按期上报抽检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质量;⑷受理辖区范围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查处任务;⑸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提出行政处罚意见;⑹对市场健康相关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及时送卫生检测检验机构检验;⑺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⑻开展卫生法制教育和对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⑼受理建筑工程项目新(改、扩)建选址和施工的卫生评价申请,依据卫生检测结果进行卫生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⑽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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