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

情 况 通 报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11281220 日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3所,其中县直医疗机构5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由市卫生局监督检查),中心卫生院7所,乡镇卫生院31 所。我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1人次,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诊疗范围,包括未经许可开展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或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活动的行为以及消毒、采供血、传染病管理、公共卫生监督等情况。检查人员按照“一看二访三实地查”的方式,基本了解到了我县医疗机构的执业现状。

1、机构执业情况  ⑴执业资格 43所医疗卫生机构均按要求进行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申请、预防接种许可申请,并按期进行了许可证校验,所属医疗网点也无无证执业现象;⑵执业行为 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都能按我局许可范围执业,未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现象。

2、人员执业情况  43所卫生医疗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401人,其中执业医师421人,执业助理医师 347人,执业护士 257人,执业药师78人 ;持有效执业证执业人数占 78.7%

3、消毒隔离情况  大部分医院对一次性医疗用品都按要求作了相应处理,医疗废弃物尽量妥善处置,杜绝了随处乱扔医疗废弃物现象。多数医院配有专职或兼职的消毒管理人员,县妇幼保健院、县二人民医院、县三人民医院等单位设有专门的感染科,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如口腔体温表、压舌板、注射器、氧气湿化瓶、氧气管等)和物品(如平车、诊察床等)及污水污物均能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和消毒常规的要求实施严格消毒,做到了管理有制度,操作按规范,消毒有记录; 龙潭中心卫生院为便于医疗废弃物及时毁形处理,在治疗室内悬挂了剪刀,将废弃物处置落到了实处。

4、采供血情况  检查发现2005年全县43所医疗机构中有临床用血机构15所,血液来源均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供血机构,无违法采供血行为;其操作也均规范,采供血的医学文书资料也随病历妥善保存。

5、传染病管理  所有医疗机构均指定了专门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本及疫情报表齐全,报告及时,其中三人民医院因传染病管理到位、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被省卫生厅给予通报表彰;大部分医院“发热门诊”处于开放状态,并设有传染病隔离室;预防接种门诊按常规进行接种,疫苗使用、保管、以及进货渠道正常。

6、辖区内卫生监督情况  根据我县年内各乡镇已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站的特点,我们对乡镇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情况也一并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40个乡镇有10个乡镇本底情况较清楚,占25%

7、院容院貌  检查时发现,大多数医疗机构注重环境改造,力求做到:院落整洁,科室设置规范,医务人员着装整齐,佩戴胸牌上岗,文明行医。做得好的县直单位有:县妇幼保健院、县二人民医院;中心卫生院有:龙潭、桃花源、茶庵铺;乡镇卫生院有:架桥、热市、双溪。

二、存在问题

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各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监督人员一一写出了监督意见书;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又进行了检查情况的综合分析,认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执业欠规范  我县医疗机构中存有擅自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设性病诊疗和咨询、五官科、康复理疗等违规执业活动;所有医疗机构均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现象,初步统计,全县有129人未取得合法资质而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主要是妇产科、影像、口腔科等专业,也有少部分执业医师从事非本专业的临床诊疗工作、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有2家医疗机构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对外挂牌泌尿科,而以开展性病诊疗活动为主,使用的医务人员为外来人员,未能提供有效的执业证明;2家医疗机构打出不实医疗广告,另外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科室挂牌不规范、继续使用旧处方等违规行为。

2、消毒欠严格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医院未建立消毒制度,消毒记录不齐全;有的医院日常消毒不规范(如紫外线灯安装不符合要求)、消毒流程不合理、无专用器械消毒间,连妇检室、产房等重要科室都无空气消毒设施;所有的乡镇卫生院污水均为自行排放,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也未对化粪池定期喷射消毒药物;个别医院没有对使用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进行索证,对医疗废物收集、如何分类存放都不清楚,甚至有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的现象。

3、公共卫生管理监督欠力度  一是职责不清。大部分乡

镇公共卫生管理站未切实担起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担子,本底资料不清;二是工作未开展。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50%的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未发放,80%的从业人员未培训、未体检;三是监督检查覆盖率低。按照乡镇卫生监督管理目标要求,被监督单位1每年监督12次,但检查发现按要求监督率几乎为零。

4、部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欠完善  一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较混乱。院容不整,灰尘、蜘蛛网遍布;科室牌子乱挂,药品存列、科室物品摆设杂乱;医务人员不着装,不挂牌,上班稀稀拉拉;二是医疗资源闲置。部分医院门可罗雀,病房处于关闭状态;三是操作不按规范。主要表现在预防接种上,如一类疫苗的接种仍有收费,接种人员接种时不询问病史,不过细做体格检查,因而酿成二起责任事故。

三、几点要求

1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执业、依规执业的认识,按照此次监督检查的监督意见,一一整改,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质的人员要合理安排,督促尽快解决资质问题;2家存在“出租”、“外包”科室的医疗机构,要迅速取缔,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要立即停止播放,逾期不整改的由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处罚。

2、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知识的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规范消毒隔离制度,使用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必须索取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部许可批件,证件不齐的不能使用;加强对疫情报告的管理,完善疫情报告、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杜绝一类疫苗接种收费现象,杜绝疫情漏报。

3、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医院整体形象。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素质,优化病人就医环境,提高医院救治能力。

 

 

桃源县卫生局

200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