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局
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民办学校:
一、基本情况
绝大部分乡镇政府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基本上做到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枫树乡、陬市镇、木塘垸乡、架桥镇、盘塘镇、马鬃岭镇、双溪口乡、黄石镇、理公港镇、牛车河乡、龙潭镇、三阳港镇、剪市镇、太平铺乡、西安镇、沙坪镇、郑家驿乡等乡镇分管教育的负责人认真参与本次检查,现场责成相关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大部分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制度,制定了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业人员证照齐全、着装标准规范,食品“QS”标志、采购索证齐全,并做到了食品留样留存。如县特教学校、车湖垸乡中心小学、木塘垸乡中心小学、架桥镇中学基隆分校、基隆完小、马路完小、盘塘镇朱家港完小、漆河镇桃花完小、黄甲铺乡中学、西安镇中学等去年重点整改的学校克服各种困难,筹措资金,改善了学校食品卫生设施。一中、九中等学校对食堂、商店的供货商单独建立档案并实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基本杜绝了“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内流通。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面做得较好的学校还有二中、三中、四中、职业中专、漳江中学、漳江小学、县实验幼儿园、枫树乡中学、陬市镇中学及中心小学、木塘垸乡中学、漆河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及新民完小、架桥镇中学及中心小学、黄甲铺乡中心小学、盘塘镇中学、双溪口乡中学、龙潭镇中学、深水港乡苏金完小、泥窝潭乡中学、郑家驿乡中学、寺坪乡中学、桃花源镇中心学校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学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够重视,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存在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如去年曾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马鬃岭镇中心小学存在使用过期变质食醋、食堂保管室内有老鼠活动、“三防”设施严重不足等问题;漳江镇红岩完小在销售冷饮的冰柜中存放生猪肉;芦花潭乡中学小学部不仅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进行整改,而且还出现了锅炉房内存放面粉、贮藏室内有老鼠活动等新问题。
2、基础设施不达标。一是剪市镇中心小学、三阳港镇中心小学、兴隆街乡中学及中心小学、佘家坪乡赫曦峪完小等学校的厕所、猪栏等离食堂、商店的距离达不到
3、内部管理不严格。一是食堂管理不严。有的学校生熟食品混存混放,交叉污染的隐患较严重。如漳江镇郊区完小、佘家坪乡中学等。二是销售把关不严。有的学校在购买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时,未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证照和产品检验报名单(复印件),有的学校仍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禁卖食品以及未经批准的学生饮用奶等问题。如创才科技学校、观音寺镇中心小学、太平桥乡中学、茶庵铺镇三元潭完小、寺坪乡中学等。三是证照不全或过期。有的学校食堂、商店无卫生许可证,相关证照过期失效,部分从业人员没有体检,无有效健康证。四是饮用水质量没有保证。有的学校商店销售的桶(瓶)装饮用水是不合格产品。大部分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水样未经检测。如牛车河乡中心小学长期取用污染严重的河水,给学校师生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与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制订好规划,严格按照这次专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逐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这次评估未达标、食堂未定等级的完小,暑假期间要重点改造,尽快完善设施,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拟在10月份对这些学校进行重新评估。对存在问题多又不积极整改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3、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今后凡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造成损失的,将严格按职责分工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